2024年上半年,盐城市财政局坚持“三位一体”,全面落实绿色采购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、助力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措施,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,积极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一是落实绿色采购政策。贯彻落实全市绿色建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,联合多部门组建工作专班,建立首批绿色建材认证产品目录清单,并实地调研指导推进试点项目。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优先采购政策,加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汽车力度。上半年,全市绿色采购4430.24万元,采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63.6%。二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。通过加强采购计划备案审核、强化政策措施宣传解读等方式,严格落实专门预留份额、20%顶格价格扣除比例等政策措施,确保中小企业中标、成交比例。督促预算单位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专栏公开2023年度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项目执行情况,不断提升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质效。上半年,全市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.08亿元、占比达81.6%。三是助力乡村振兴。通过组织填报采购份额、督查指导等方式,加大脱贫地区和省内重点帮扶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,积极助力乡村振兴。上半年,全市通过832平台和鲜丰汇采购农副产品494.68万元、完成进度达56.6%。(吴昊)